编辑:泡泡    更新时间: 2025-09-19 13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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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上流圈子,哪有不透风的墙。

传出沈衿为林瓷穿高跟鞋的第二天。

女人就兴高采烈的找上了门。

「你老了,但我还年轻。」

「许恪欢,除了满手沾的血,你拿什么跟我比?」

她招摇入市,拿起我衣柜里的高定裙子的后一秒。

尖刀精准的扎进她的肩胛骨。

我拽着她的头发,「你也知道,血沾多了,再多沾点也无妨。」

我捅了林瓷十八刀,刀刀不致命。

她倒在血泊里嚷嚷着我要我给她偿命。

可许家在港城手眼通天。

到最后,落在我身上的也只有「正当防卫。」

沈衿在原告席看着我昂首挺胸的走出去时,就是这副表情。

双眼血红,紧攥着指骨在我面前跪下。

「……对不起。」

他是我父亲的养子。

从十岁开始就跟着我的这个疯子,充当缰绳。

无数次,丢掉我手中的刀,抢走我包里的子弹。

所有背叛过我的人,在我手里只有一个下场,死。

可大抵是那天的那场雨落的太泥泞。

我犹豫了。

我父亲最后的嘱咐是:

「乖宝,过去疯也就算了。以后不行,你要把沈衿当作你手中最好用的一把刀。」

父亲离世的那天。

是沈衿不顾安危在一夜之间用***手段血洗了想夺权的所有人。

把我捧上了名副其实的道首位置。

漫天落的血雨落在他身上,沈衿擦掉脸颊上的血点,一如地狱修罗。

他甚至没有动摇过,把那枚象征着道首的无事牌递给我。

「可可,你的东西就是你的,谁也拿不走。」

在港城,在人人闻风丧胆的地下世界,在许家的地盘。

真心是最不值钱的东西,也是最值钱的东西。

我卸了弹夹,踹了他一脚。

把他丢进雨里,不准任何人给他打伞。

任由大雨将他淋的浑身苍白。

「洗干净了再来找我。」

「沈衿,绝不会有下次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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